近日,根据证监会官网显示,2024年1月29日-2月4日,启动辅导备案的企业共37家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37家企业中,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孚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曾拟创业板上市,但均已主动撤回告终。
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蓝山屯河以精细化工和高端化工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为主业,自成立以来不断筑牢产业链硬件基础,建成“BDO-PBS系列生物降解材料/PBT/PTMEG/TPEE”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,产品线涵盖精细化工基础原料、生物降解材料、化工新材料以及新型节能环保建材等。
值得注意的是,公司曾于2022年6月27日申报创业板获深交所受理;2023年5月25日,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34次审议会,上市委主要就研发投入问题、业绩成长性问题以及公司是否符合创业版定位向公司发起问询。公司首发上会被暂缓审议。
2023年12月31日,深交所发布《关于终止对蓝山屯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》,鉴于蓝山屯河及保荐人主动撤回IPO申请文件,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。
前次IPO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
蓝山屯河的控股股东为新疆投资发展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,持有蓝山屯河25,218.00万股的股份,占蓝山屯河发行前总股份51%。新疆国资委直接持有蓝山屯河控股股东新投集团90.73%的股权,系蓝山屯河的实际控制人。
前次IPO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
上市标准: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,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。
前次IPO募集资金用途
蓝山屯河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合计数量为不超过16,482.33万股,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%。公司原拟募集资金45.02亿元,分别用于24万吨/年聚酯类可生物降解项目、二期年产4.6万吨PTMEG项目、改性材料研发生产一体化项目、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。
2024年1月25日,在IPO终止仅25天后公司全部中介机构不变(依旧选择与中国银河证券签署辅导协议,会所为中审众环,律所为德恒),火速重启。